Friday, September 21, 2007

都是"它"害的

星期五手錶維修處打電話來,上次送去維修的手錶終於可以去拿了。 從好幾天以前就在計畫又可以去SF拿手錶兼逛街, 再加上PHOTODOG要開車送我去耶, 好棒喔!

因為覺得有司機接送, 所以刻意打扮的漂漂亮亮, 我知道很傻, 明明逛街是需要不停走路的活動, 還是穿了一雙高跟鞋, 沒辦法, 菜湯不喜歡在更衣鏡裡面看到自己腿短的樣子, 尤其是秋天到了穿長褲, 如果沒穿高跟鞋簡直就是四肢短小不能看啊。

沒想到PHOTODOG把車子停在中國城旁邊的停車場, 離逛街的地方超級遠的, 結果穿高跟鞋的腳就開始不行了, 腳後跟起了一個好大的水泡。 拿到手錶的時候有開心了一下,因為被整理的跟新的一樣, 所以暫時忘記腳上的疼痛, 可是一到街上, 疼痛的感覺突然加劇, 我心想完蛋了, 水泡破掉了, 這下更是痛苦指數倍增。

一拐一拐的拐進SAKS, 要PHOTODOG去幫我要一個OK棒, 好死不死被SALES認出我來, 唉, 臉真是丟光啦。 貼上OK棒的腳有舒服一點, 可是走沒兩步路, OK棒又被鞋子摩擦位移了, 痛屎我了。

當機立斷的跟PHOTODOG說,“我不行了, 我沒辦法走路, 一步都不行。” PHOTODOG居然聽不懂, 要我繼續走到MACYS。 我沒好氣的說,“ 我一步都走不了了, 我只能站著, 你去開車來接我吧, 現在回家會多塞車我也不管, 我只想把鞋子脫掉啦!”

所以PHOTODOG只好訕訕的走回車庫開車來接我, 害我在冷風中罰站了30分鐘。 我的NEIMAN MARCUS啊, BARNEYS NEW YORK啊, 還有大大小小的名牌店, 一家也逛不了, 看著往來行人手中提的購物袋,只能罵自己好笨好笨, 幹麻穿一個不實用的高跟鞋來逛街啦!

後來PHOTODOG接到我之後跟我說, 他以為我一直把他支開, 是要背著他偷偷去買東西。 拜託, 菜湯怎麼可能那麼有心機啊, 要把自己的腳走出水泡演苦肉記才能偷買東西喔? 太小看菜湯了吧, 別忘了平常PHOTODOG去上班, 菜湯每天都可以去偷買東西啊, 真是的!

總之, 這就是今天的罪魁禍首, 誰能想像這麼美的鱷魚皮居然能讓菜湯這樣痛不欲生啊, 難怪倚天屠龍記裡面說, 越美的女人就越會害人。 我看越美的鞋子也越會讓人腳痛。

4 comments:

  1. 這鞋實在太美了
    還會因著光線產生不同的色澤
    但...卻是雙磨人妖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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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美女的生活真是太辛苦了...菜湯真是令人佩服~~~ 這星期我剛回去上班,穿了兩天高跟鞋又換回平底鞋.腳痛啊~~~我還是老老實實當個歐巴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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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實我也很愛去逛街時穿高跟鞋耶~而且也和菜湯一樣每次都會把自己折磨個半死~
    這雙鞋真的很美,但我好像沒有聽過又美又好穿的鞋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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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O MI, 你的形容真好, 現在PHOTODOG一看到這雙"磨人妖鞋"就直嚷著要我把它扔掉. 開什麼玩笑!! 就好像把錢扔掉一樣, 我才不幹哩!

    To 樂梅,沒錯, 還是穿運動鞋舒服. 唉, 我上班的時候可是天天穿高跟鞋, 沒想到才過了幾個月沒上班的日子,連腳都不習慣高跟鞋了!

    To 留學生, 其實有好穿的高跟鞋, 就是不太美, 你說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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