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23, 2007

就算頭破血流還是要吃肉羹麵

通常一旦PHOTODOG決定了的事情, 很少人有辦法說服他不要去做。 繼上次肉圓事件之後, 這個週末他又開始吵要吃肉羹麵, 而且一定要是HOME MADE的, 問題是菜湯又不喜歡吃, 當然是當作耳邊風不管了。

早上看到他在研讀食譜, 沒想到下午他就要付諸行動了, 還真是阿殺力啊。 如果叫他清理書房他也這樣主動就好啦!

後來菜湯就一直坐在書房上網, 也不管他在廚房搞什麼飛機, 心想眼不見為淨, 突然聽到“咚”的好大一聲, 伴隨著氣憤的詛咒, 我衝出去看, 哇塞!! PHOTODOG的額頭撞上忘記關好的廚櫃門, 簡直是血濺四處, 血都留到臉上了, 好嚇人喔, 趕緊幫他消毒擦藥, 傷口大概有半吋長, 想必是比菜湯長水泡的腳還痛吧。

這就是傷口, 照片放小張一點以免各位覺得血腥。

幫他擦完藥冰敷之後, PHOTODOG抬起頭來說,“ 我要繼續做肉羹!” 啊, 真是吃飯皇帝大,就算頭破血流了還是念念不忘肉羹, 這就是我的老公, 真是拿他沒辦法。

總之大約兩個小時之後, 好吃的肉羹麵就出現了。 這個我打包票, 比什麼阿宗麵線做的還好吃, 跟台灣小吃攤的相似度是百分之百, 我的老公好厲害喔! 我就知道不用菜湯出馬他也可以做成功!


6 comments:

  1. 確定不需去醫院,請醫師縫合嗎?看起來撞得不輕,也令人心疼!
    rabbitmom & snoopyd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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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血濺四處, 血都留到臉上了"...

    真的好嚇人的傷口耶!

    但是我越來越佩服妳家的PHOTODOG了
    那碗肉羹賣像超好的
    可以開店了:)

    ps.這下換PHOTODOG吃鱸魚(bass)or豬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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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i菜湯,
    我真的很欣賞你家的photodog這種說做就要做的行動力及毅力,真的讓人很佩服~^^
    而且他做的肉羹真的看起來很好吃,菜湯嫁了一個好老公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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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o dad and mom, 應該有好很多了, 昨天晚上幫他洗頭, 傷口不會太深, 應該沒有縫合的必要。

    TO MI,他說被撞到頭以後好像變笨了, 智商掉了五點。 唉, 為了吃而受傷, 實在很可憐。 我昨天晚上倒是真的煎了SEA BASS給他吃耶!

    TO 留學生, 謝謝你們那麼善良給他安慰,得到那麼多人的關注他應該很開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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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這幾天你們家還發生真多事,逛街出去如果被一雙鞋搞瘋,真的是很難再逛下去,我也有類似的經驗,回家後就把鞋暫時冰起來或下次做好防護措施再穿,呵呵呵!
    Photodog你還好吧?真可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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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katiemon, 你最近到底在忙什麼? 很久都沒有來我家關心PHOTODOG囉! 我們很想念你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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